聽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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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學生獎學金-105

105年聽障高中及大專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一、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為關懷聽障高中及大專學生,鼓勵聽障學子勤奮向學、自立自強突破極限,特訂本辦法。

二、申請條件:
1、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各校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障礙類別屬聽語障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之高中或大專生。
2、成績標準: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在學生,前學年成績平均七十分(含)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含)以上。(就讀高一之學子附上國三成績;大一之學子則附上高三成績)
3、參加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舉辦之活動擔任志工一次以上。
4、其他參考資料,若無則免。

三、獎學金分配名額及金額:就讀國內各高級中學或職業學校,以及大專院校學生,各取五名,每人頒發獎學金10,000元。

四、本獎學金之申請期限自105年 07 月 01 日至 31 日,向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請人應檢送下列資料:
1、申請表乙份
2、學生證影本乙份
3、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
4、聽力圖乙份
5、前一學年成績證明及操行成績影本乙份
6、參加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活動志工證明
7、本會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8、其他參考資料:清寒證明、其他機構服務時數證明、各種參賽或得獎證明、…。
郵寄至:23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48-3號4樓 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 收。

六、得獎學生人選由本會獎學金審查委員審定,依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及志工服務時數審定得獎人,家境清寒者及服務時數多者優先發放。

七、得獎名單於105年9月1日公佈,頒獎典禮時間及獎學金發放事宜另行通知,得獎人請備得獎感言接受公開表揚。

八、獎學金實施辦法將公佈於本會網站:https://www.psa.org.tw/,修改時亦同。

九、以上細節有任何疑問,請洽02-89111311 王主任。

 

得獎名單

組別 學校 姓名
高中組 國立台中高級工業學校 詹 O 揚
高中組 國立彰化女子高中 張 O 鈞
高中組 國立台南女中 薛 O 靜
高中組 國立溪湖高級中學 陳 O 捷
高中組 復興商工 邱 O 慈
大專組 國立陽明大學 廖 O 評
大專組 私立亞洲大學 余 O 佑
大專組 台北市立大學 周 O 笙
大專組 國立台東專科學校 易 O 宏
大專組 彰化大葉大學 洪 O 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