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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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學生獎學金-107

107年聽障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一、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為關懷聽障高中及大專學生,鼓勵聽障學子勤奮向學、自立自強突破極限,特訂本辦法。

二、申請條件:
1、對象:
(1)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各校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障礙類別屬聽語障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
(2)就讀或應屆畢業於國內各公私立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及大專院校學生。
2、成績標準:
(1)高中職在學及應屆畢業生,大專院校在學生及應屆畢業生:106學年度成績平均七十分(含)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含)以上。
(2)高一新生請檢附國三最後一年全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最後一年全學年成績單。
(3)研究所以上在學及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大學畢業證書影本及研究所在學成績單,論文或論文計畫(Proposal)。
3、參加慈善、社會福利等公益團體舉辦之活動擔任志工一次以上。(歡迎參與本會志願服務活動)

三、獎學金錄取名額及金額:就讀國內各高級中學或職業學校,以及大專院校學生,各取五名,每人頒發獎學金10,000元;研究所以上取二名,每人頒發獎學金30,000元。

四、本獎學金107年12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開放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請人應檢送下列資料:
1、申請表一份
2、200-300字自傳
3、推薦函一份
4、學生證或畢業證書影本(應屆畢業生)一份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
6、聽力圖一份
7、105學年度成績證明及操行成績影本一份
8、志願服務證明(服務期間:106年7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9、本會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10、其他參考資料:各種參賽或得獎證明、…等。
以上資料請掃描後以電子檔寄:scholarship@psa.org.tw 。推薦函如已彌封,請掛號郵寄至:23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48-3號4樓 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收。

六、得獎學生人選由本會獎學金審查委員審定。

七、得獎名單於108年2月公佈,頒獎典禮時間及獎學金發放事宜另行通知,得獎人請備得獎感言接受公開表揚。

八、本獎學金得連續申請,同一學生於高中職及大專學位,各最多獎助二次;研究所以上同一論文主題只得申請一次,同一學生最多獎助二次。

九、獎學金實施辦法將公佈於本會網站:https://www.psa.org.tw/,修改時亦同。

十、以上細節有任何疑問,請洽02-89111311 王主任。

 

得獎名單

組別 學校 姓名
高中組  新竹特殊教育學校  陳〇容
高中組  嘉義家職  陳〇羽
高中組  內湖高工  鄭〇駿
高中組  成功高中  王〇愷
高中組  鳳山高中  歐〇瑋
高中組  中山工商  許〇燕
高中組  花蓮高工  李〇至
高中組  台北啟明  彭〇瑋
高中組  武陵高中  林〇渝
高中組  竹崎高中  江〇羽
大專組  臺北市立大學  廖〇萱
大專組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  陳〇川
大專組  美和科技大學  黃〇瑄
大專組  臺灣大學  梁〇瑄
大專組  臺灣師範大學  黃〇惠
大專組  臺灣師範大學  林〇均
大專組  長榮大學  方〇廷
研究組  臺北藝術大學  陳〇真
研究組  成功大學  詹〇丞
研究組  臺灣師範大學  陳〇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