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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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學生獎學金-108

108年聽障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一、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為關懷聽障高中及大專學生,鼓勵聽障學子勤奮向學、自立自強突破極限,特訂本辦法。

二、申請條件:
1、對象:
(1)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各校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障礙類別屬聽語障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
(2)就讀或應屆畢業於國內各公私立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2、成績標準:
(1)高中職在學及應屆畢業生,大專院校在學生及應屆畢業生:107學年度成績平均七十分(含)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含)以上。
(2)高一新生請檢附國三最後一年全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最後一年全學年成績單。
(3)研究所以上在學及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大學畢業證書影本及研究所在學成績單,論文或論文計畫(Proposal)。
3、參加慈善、社會福利等公益團體舉辦之活動擔任志工一次以上。(歡迎參與本會志願服務活動)

三、獎學金錄取名額及金額:就讀國內各高級中學或職業學校,以及大專院校學生,各取五名,每人頒發獎學金10,000元;研究所以上取二名,每人頒發獎學金30,000元。實際錄取名額得視當年度申請人數及評審結果增減。

四、本獎學金108年11月15日至108年11月30日開放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請人應檢送下列資料:
1、申請表一份
2、200-300字自傳
3、推薦函一份
4、學生證或畢業證書影本(應屆畢業生)一份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
6、聽力圖一份
7、107學年度成績證明及操行成績影本一份
8、志願服務證明(服務期間:108年1月1日至108年11月30日)
9、本會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10、其他參考資料:各種參賽或得獎證明、…等。
以上資料請掃描後以電子檔寄:scholarship@psa.org.tw 。推薦函如已彌封,請掛號郵寄至:23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48-3號4樓 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收。

六、得獎學生人選由本會獎學金審查委員審定。

七、得獎名單於109年2月公佈,頒獎典禮時間及獎學金發放事宜另行通知,得獎人請備得獎感言接受公開表揚。

八、本獎學金得連續申請,同一學生於高中職及大專學位,各最多獎助二次;研究所以上同一論文主題只得申請一次,同一學生最多獎助二次。

九、獎學金實施辦法將公佈於本會網站,修改時亦同。

十、以上細節有任何疑問,請洽02-89111311 王主任。

得獎名單

組別 學校 姓名 獎學金
高中組 師大附中 許O昇 一萬元
高中組 義峰高中 林O羽 一萬元
高中組 士林高商 陳O其 一萬元
高中組 師大附中 張O芹 一萬元
高中組 臺中女中 廖O涵 一萬元
高中組 福智高中 邱O棋 一萬元
高中組 北一女中 蘇O睿 一萬元
大專組 臺灣師範大學 林O均 一萬元
大專組 臺灣藝術大學 康O瑄 一萬元
大專組 中國醫藥大學 謝O萱 一萬元
大專組 彰化師範大學 陳O捷 一萬元
大專組 臺南大學 黃O峻 一萬元
大專組 臺中科技大學 廖O淇 一萬元
大專組 高雄科技大學 劉O臻 一萬元
大專組 彰化師範大學 張O均 一萬元
研究組 臺灣藝術大學 林O安 三萬元
研究組 臺南大學 林O文 三萬元